新中国成立后,举国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,随着共和国外事交往的日益频繁,交通接待工作便被提上当时政务院领导的议事日程上来。当时的客观形势要求必须尽快成立一家国营的汽车公司,时任政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同志将此事专题汇报了周恩来总理,周总理很快就批准了此报告,并圈定了“首都汽车公司”这一名称。
1951年4月23日在西四小院胡同正式挂牌。首都汽车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接待外宾、中央大型会议及国际会议的交通任务。因此,公司成立之初,便确定了自己的宗旨:“为中央服务,为外宾服务”,文革期间又加入了“为政治服务”,统称“三为方针”。